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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关键词:“抓”还是“禁”?

体制内外都被“抓”

热议二○一四年关键词,知名评论家笑蜀写出一个“抓”字,令人惊心。体制内抓了无数贪污腐败分子,体制外抓了维权者、公民社会参与者、异见分子,一个抓字,从年头到年尾,可谓一以贯之。一个抓字还使人想到文革第一标语: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现在是通过抓人,来搞路线斗争。

我给出的年度汉字是“禁”字,从对异见与维权人士的拘禁、软禁到禁言、禁网,无所不用其极。禁人与禁言,也是从年初到年末,从未停歇。年末之时党国政府送给中国网民的一份大礼,是封禁谷歌邮箱。四、五年前只是封杀了谷歌检索,现在连私人之间的通信联系工具也给封杀,可谓登峰造极了,如果按此路径,下一步应该禁的是国际间的电话电报了。

这一切应验了一句网上格言:没有网民想不到的,没有党国政府做不到的。

周永康被抓算是顶级大老虎(常委级),还有军中老虎徐才厚、地方老虎苏荣、大内行走的老虎令计划,副部级以上高官就有五十多人,至于小狼小狐小苍蝇之类,更是不可胜数(数以十万计),二、三年时间里,只是动用巡察方式,就抓捕了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上罕见的贪官数,当局显然不去思考制度根源或因素,仍然严打快抓,乐此不疲。

抓了周永康,但周永康的维稳路线与方式还在,对政治异见者、公民运动参与者、维权律师与维权人士的打压甚至更加严厉。著名律师浦志强是民间第一个公开举报周永康利用公权力作恶的律师,有关方面不仅没有予以表彰,反而在他参与纪念六四活动后,而将其拘审,进而搜查其律师所、动用一切力量寻找罪证。现在人们根据公开的信息能看到的罪证,就是所谓浦志强在微博上发表了一些言论,这些被宪法保护的自由言论,居然被警方上纲上线,变成了分裂国家民族、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即便如此,检察院还是退回让警方重新查实其罪证。

著名律师刘晓原说,二○一四年被抓的良心犯中,罪名最多的当属浦志强,年龄最大的寻衅滋事者是老作家铁流(八十一岁高龄),而因言获罪被判刑最重的则是伊力哈木,被判无期。

警方对浦志强的抓捕,显然是报复性的,也有一定的威胁性,就是任何人,不能与警方为敌(包括周永康的政治遗产),不能写任何敏感内容在网络上发布,否则就会以寻衅滋事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行进行残酷打击。

对异见者和腐败者打击截然不同

对民主异见或维权人士的“依法”打击,与对体制内贪官腐败分子的打击截然不同,对组织内部的问题高官或叛变者的打击,先是海外媒体曝光传言,再是对其周边相关人物进行清除,最后才挖出硕鼠。即便是中下层级的贪官腐败分子,也是组织内部先调查出大量事实,然后实施抓捕。

但对良心犯们,却是先抓人再找罪名(或罗列罪名),从寻衅滋事,到颠覆国家政权,到泄露国家机密,无所不包。寻衅滋事本是为街头流氓而设的罪名,却套到了维权者与伸张社会正义的人们头上。颠覆国家政权,是反革命罪的别称,要求民主人权者,要求党国还权于民宪政民主,却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罪。还有就是泄露国家机密,国家机密都流传到普通记者手中,如果真的是国家机密的话,国家工作人员才是泄密者,而记者完全是一个传播者,泄露国家机密是罪行,而传播泄露出来的信息,是记者的职业行为。

更有就是,对社会异见人士或良心犯们进行恶意丑化,还没有通过司法审判,就通过电视予以公开其莫须有的罪行。而这种恶意电视曝光的行为,背后都存在警方对受害人的威迫要胁。譬如著名记者高瑜被上央视,就是威胁要法办他的儿子,以此胁迫她在电视上承认自己有罪错。

罪恶滔天的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们,还有与他们通奸的央视主持人与歌星艺人们,这些人上电视应该更有轰动效应。显然,应该上电视认罪的,没有认罪,依法治国,这叫哪门子依法治国呢?还是家法党法治异己?

周永康倒了暴力维稳路线还在

极权政治的新政,多从制造恐惧开始,它要使人屈服,而非令人信服,信不信由你,反正,他们自己有三个自信,并相信专政的高压能使所有人臣服。对整体腐败的体制内,中共选取的是巡视组个案处理的方式,大面积官员腐败,无法尽皆处理,只有清除一部分影响恶劣或因内斗而曝光的官员,以减弱因打击腐败而带来的官场震荡。

而对维权民主人士的打击,则是过线打击,既严重侵犯了公民基本人权,又公然违反宪法关于公民自由权的法规。当局担心任何一起民间维权、上街举牌、有组织的公益活动都可能使社会力量逐步强大起来,并会影响到他们的政治安全,所以,即便像立人图书馆这样的公益项目,也会严加打击。如果一些项目有海外资金支持,则要上纲上线到国外敌对势力渗透这样的阴谋论高度,使他们对良心犯的打击合乎他们自己的逻辑。

我为什么强调说,周永康倒台了,其维稳路线还在,甚至变本加厉?

香港市民为争取真普选而示威,出现雨伞运动,这完全是和平合法的公民运动,大陆维权人士与艺术家们或上街或通过上传撑伞照片,以示对香港市民的支持。但就是这些和平的行动,或象征性的艺术表现行为,大陆当局像周永康时代对付茉莉花运动一样,强行打击,不允许相关言行与图片出现在网络,这次有关网站公布的良心犯名单,许多与支持香港雨伞运动有关。

有人认为,如此严厉打击异见者、制造良心犯,是习近平新政为了树立威权,刻意制造的政治恐怖行为。另有观点认为,是习近平还没有完全掌握政法系与警察力量,这些力量还在坚持周永康既定的路线,正是警方滥作为与恶意执法,才使社会愈发动荡,社会越不稳定,政法与警察系就越有经费,地位愈发重要。他们在制造恐怖气氛的同时,也使习近平政治形象受损并蒙羞。更有人认为,整个社会左转,文革之风再现,文革之时是群众斗群众,现在则是动用公权力来违法抓人,习走的其实是一条薄熙来的路线,与薄在重庆的唱红黑打,并无区别。

记住那些被抓良心犯的名字

民不畏抓,奈何一抓了之?民不畏死,则大威至,民不畏抓,是因为良心正义在被抓者一方,想通过抓人来建立威权,早已被历史证明是徒劳枉然。当维权人士与良心犯们把被抓当成人生修炼、当成争自由的必要磨难,抓带来的就不再是恐惧,而对被抓者则是一种荣誉。而网络讯息时代,一切抓与被抓,都被全世界网民看见,人们因此更清楚看到大陆政权的本质,也通过良心犯看到国家的希望与未来。

二○一四年世界人权日当天(十二月十日),中国民间的民生观察工作室和维权网公布了一批至今仍被羁押的最新“良心犯”统计名单,因言获罪仍在狱中的有八十三人,维权网列举了其他被关押的二十八人。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关注这些人,在可能的情况下为他们获得自由而呼吁,为他们家的安全与生活而援助,或者为他们寄一张明信片,给他们一丝关怀与暖意。

新的一年,还会有更多的维权人士或政治异见者被抓,成为良心犯吗?让我们记住去年被抓(只有少数人重获自由)的良心犯吧。

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政治良心犯名单是:袁小华,中学教师,广东街头运动人士,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赵枫生,湖南省永州异议人士,因网络发文批评政府于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警方抄家和刑拘。涉嫌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学者,中央民族大学教授,长期致力于反对暴力、弥合裂痕、增进理解、提倡宽容的知识分子,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全部家产;徐光,中国民主党人,曾在一九九九至二○○四年以“颠覆国家罪”入狱五年。二○一四年四月三日被刑拘,涉嫌罪名:颠覆国家罪;高瑜(女),独立记者,作家,原在中新社工作,后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曾因参加八九民主运动两次系狱。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秘密抓走,涉嫌罪名:泄露国家机密;浦志强,北京维权律师,因参加六四研讨会,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罪共四项罪名移送检察院起诉;吕耿松,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涉嫌罪名:颠覆国家政权。

二○一四年,也是合法公民“寻衅滋事”年,许多维权律师与公益人士被以寻衅滋事等罪名拘捕:丁家喜,知名维权律师,北京新公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文勋,广东街头运动人士,已被秘密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袁兵(网名:袁奉初),维权人士,已被口头告知罪名变更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赵常青,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曾是八九学生民主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杜斌,摄影记者,作家,纪录片制片人。因拍摄马三家劳教所纪录片《小鬼头上的女人》,在香港出版书籍《天安门屠杀》,于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秘密抓捕。六月十二日确认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于二○一三年七月八日取保候审获释;许志永,法学博士,维权律师,新公民运动发起人,公盟创始人。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被法庭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林,异议人士,长期从事自由写作、维权和民运活动,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被安徽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刘虎,前《新快报》记者,二○一四年八月三日取保候审;王功权,投资家。因参与“公盟”和“新公民运动”系列活动,于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刑拘,十月二十日逮捕,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取保候审获释;十月十七日批捕;郑酋午,中学语文教师,因在互联网发表异议文章,于二○一三年六月四日被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七月五日确认逮捕时罪名更换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在被非法羁押四个月之后,于二○一三年十月一日取保候审。赵海通,新疆异议人士,十一月七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十四年;参与公民维权或表达政治异见,则被以寻衅滋事或非法经营等罪拘捕的良心犯更多:刘远东,维权人士,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与“抽逃出资罪”;杨茂东〔笔名:郭飞雄〕,民权活动家,涉嫌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孙思火〔笔名:孙德胜〕,南方街头运动人士,二○一三年八月被捕,涉嫌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李化平,安徽维权人士,于二○一三年八月十日被合肥当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拘押;周维林,安徽维权人士,于二○一三年九月被合肥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押;谭春生(笔名:姚诚),安徽维权人士。被安徽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陈永洲,《新快报》记者,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十月三十日逮捕;姚文田,香港晨钟书局出版人、总经理。多年来不惧压力坚持出版中国大陆异议作家和海外流亡作家的著作,二○一四年五月七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期徒刑十年和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梁颂基,人权捍卫者因涉嫌组织南周事件一周年纪念活动,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刑十个月。于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获释;沈勇平,作家,独立制片人。因募捐拍摄系列纪录片《百年宪政》和向捐款人赠送该片光盘,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六月五日逮捕(被判刑一年)。媒体人、大学老师、公益人士因维权、街头抗议、曝光真相而被拘捕:向南夫,记者,因为博讯新闻网撰稿。唐荆陵,广东维权律师,长期致力于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王清营,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师;袁朝阳(袁新亭),前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徐志强,圣观法师;黄芳梅(网名:黄静怡),武汉市某药厂员工;姜力钧,辽宁省铁岭市自由撰稿人;于世文,一九八九年广州学运的学生领袖,民主异议人士;王爱忠,南方街头运动发起人之一;呙中校,记者,前《亚洲周刊》编辑;王健民,香港《亚洲周刊》前编辑。因出版的刊物专门披露中国政坛内幕信息,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被广东省深圳市警方以涉“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赵牧,搜狐博客总监;殷玉生(笔名:雨声),原成都商报等多家媒体记者;陈剑雄,南方街头运动人士。冉崇碧(女),广东公民;姜流勇,北京维权人士;李冬梅(女),北京维权人士;姜家文,辽宁维权人士;凌丽莎(女)〔网名:诗霖〕,北大美术编辑;张启斌,某基金会工作人员;王永红,北京异议人士。因声援香港雨伞运动与民间公益组织而被捕的人数很多,这里只是一部分:汪龙,深圳维权人士,因支持香港“雨伞革命”;罗亚玲,重庆维权人士,因支持香港“雨伞革命”;韩颖(女),北京微笑公益创办人,因支持香港“雨伞革命”;刘惠珍(女),维权人士,因支持香港“雨伞革命”;李玉凤(女),维权人士,因支持香港“雨伞革命”;徐崇阳,维权人士,因支持香港“雨伞革命”;颜克芬(笔名:颜伯钧),原北京工商大学副教授、公民运动参与者;王藏,北京宋庄艺术家,诗人。因声援香港占中;张淼,德国媒体记者,因报道香港占中运动于十月二日被捕刑拘;朱雁光,北京宋庄艺术家;刘进兴〔笔名:追魂〕,北京宋庄艺术家;谢丰夏〔网名:谢文飞〕,南方街头运动人士;王默,南方街头运动人士;张圣雨,南方街头运动人士;陈堃,立人大学总干事;郭玉闪,传知行创始人;李磊,诗人,纪录片编导;张瑛〔网名:张玮珊〕,长沙公民;黄凯平,北京传知行所长;寇延丁(女),作家,纪录片独立制片人;余文生,北京道衡所律师,因参与支持香港占中;宋泽,北京道衡所律师。周莉(女),北京维权人士(已释放);纪斯尊,福建著名维权人士;苏昌兰(女),广东维权人士;许东,翻墙软件开发者;王应国、孙峰,维权人士,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薛野,立人乡村图书馆原理事长;徐晓(女),作家,财新传媒编辑;柳建树,立人乡村图书馆副总干事;何正军,北京传知行研究所行政主管,于十一月二十六日晚被带走抄家,现仍无具体消息;陈启棠〔网名:天理〕,广东维权人士;胡俊雄,电脑工程师,人权活动人士;刘家财,湖北异议人士,新公民运动参与者;蔡从富,武汉公民;解丽(女),武汉公民;李文禅(女),武汉公民;马强(网名:西域武僧);张毅,武汉公民;朱涛,武汉公民,因纪念六四;潘建敏,因长期参与武汉市街头民主运动;尹卫和,湖南维权人士。

《动向》2015年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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