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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呼格有资格谈正义,但他死了

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在被冤杀18年之后,终于平反昭雪。

平反昭雪,好古典的一个词儿。小时候,我以为只有冤狱不断的古代才会有平反昭雪这种事情发生;我以为我们生活的新时代,就是没有冤案的年代;我以为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平反以后,冤案这种事情,就随着最后一个‌‌“古代王朝‌‌”终结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现不是那样。

最近几年,陆续有一些冤案平反。这除了证明中国的司法‌‌“有进步‌‌”之外,还证明,在现阶段想要杜绝冤案的发生,难度还是很大的。

除了呼格吉勒图案之外,根据公开报道,近年被平反的,还有被关押11年的河南人赵作海、被关押10年的安徽人张高平叔侄、被关押最多达17年的浙江萧山5青年、被关押11年的湖北人佘祥林、被关押17年的安徽人于英生、被关押12年的河南人李怀亮、被惯杀18年的内蒙古人王本余。

这些人,都曾是‌‌“杀人犯‌‌”,都‌‌“幸运地‌‌”因为偶然因素,被证明不是凶手。有的是真凶撞到了枪口上,有的是被认定据不足,有的是‌‌“被杀的人‌‌”又活着回来了。

经过若干年的牢狱之灾后,这些‌‌“杀人犯‌‌”重获自由,洗刷罪名。

这个时候,舆论便会涌出一种暖意融融的感慨:正义终于回归,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等等。

的确,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迟来的正义,尤为不易,更显珍贵。

对于被冤枉的人,没有这迟到的正义,他们便万劫不复。所以,当平反昭雪到来的时候,当事人首先表现出的可能不是恨,而是感激,这是可以理解的。

平反昭雪这种故事重新上演,不是我们回到了古代,而是司法确实有了进步——将不正常变为正常,说成进步,是符合逻辑的。毕竟,如果国家机器即便知道你被冤枉了,不给你平反,作为个体一定是无可奈何的。

一个没有平反昭雪故事的时代,未必就是没有冤案的时代,未必就是好时代。所以,当平反的事情屡屡上演,在具体的个案上的具体当事人,我们还是要为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还是来了而欣慰。

之所以说要具体到个案,是因为当事人最有发言权。只要当事人为平反而高兴甚至感激,那么,他获得的迟到的正义,就是有价值的,有意义的。

具体到呼格吉勒图这个案子而言,最有资格谈论这个迟到的正义是否意义的,也是他本人。严格来说,也只有他本人有资格谈论这个正义的‌‌“成色‌‌”。可是,他已经死了,在18年前,他18岁的时候被枪毙了。

从这个角度看,‌‌“旁观者‌‌”在这个案子上所谈论的所谓正义,相对于这个已经死亡了很久很久的青年的,又是毫无意义的。这个青年的父母说,对这个案子的改判满意,但是,抱歉,在这个问题,即便是父母,也无法替代儿子发言。

但是,为了我们自己免于被冤枉,我们终究要赋予呼格吉勒图的无辜死亡以一定的意义,这个意义,至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体现——

我们期待,通过这个案子,让当年为了‌‌“政绩‌‌”而通过刑讯逼供等方式办下冤案的人良心不安,诅咒他们18年来以及余生都在内心遭受良心上的折磨;

我们期待,通过这个案子,让当年掀起‌‌“严打‌‌”这样明显有违法嫌疑行动的人们感到惭愧,希望他们知道,以公检法互相配合而不是互相制约的方式办案是野蛮的,为了一个‌‌“美好目的‌‌”而不择手段也会是可耻的;

我们期待,通过这个案子,让痴迷于死刑这种古老刑罚的人们重新审视,在无法杜绝冤案发生的情况下,坚持死刑制度的成本是否太过高昂;

我们期待,通过这个案子,让那些掌握别人生死的国家机器中的人们,对权力多一些敬畏,对生命多一些尊重,踩着别人尸体获取荣华富贵是可耻的、可鄙的;

我们期待,通过这个案子,让那些枉法者付出代价。杨乃武与小白菜被平反后,慈禧太后将100多个官员革职,但前述的那些平反的案件,似乎还没有枉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如果这些期待能够实现,或许可以说,呼格吉勒图的死还能以‌‌“推动法治进步‌‌”的方式挽回一些‌‌“意义‌‌”。

当然,对于呼格吉勒图而言,这些所谓的正义和意义,都是我们这些生者所谈论的。归根到底,我们是不太有资格谈论他的死亡的意义以及他的平反的正义性的。

真正有资格的谈的,是他自己。但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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