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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奇奇怪怪的杀人理由

隋文帝杨坚

杨坚到了晚年,开国功臣、平陈勋将,已经被他或杀或贬,所剩无几。尽管他笃信佛教,教育臣民一心向善,但他自己并未放下屠刀,而是变得更加残暴嗜杀,其杀人的理由,也奇怪得让人吃惊。

杨坚当初入朝辅政时,曾经革除宣帝苛政,并删简北周旧律,以收买人心。他干上皇帝后,为了树立仁君形象,又下诏令高颎领衔,组织一帮大臣制定新法律,对前朝旧律有所增减,并废除了砍头示众、车裂、鞭笞等酷刑。同时减轻了流放、服劳役的年限,用轻刑代替重刑,把一些应判死刑的条律改为流放服役,称之为“化死为生”。

新法律制定完毕,杨坚下诏颁布,他在诏书中说:

“斩刑与绞刑,作为除恶之法,已达极点,砍头示众和车裂身体,过于残忍,而鞭刑则残害剥裂身体皮肤,透骨穿肌,残酷的程度等同于碎割。这些刑罚虽然是自古相传,但却违背仁者整肃法纪的意图,故一并废除。”又说,“过去有关部门审讯罪犯,都滥用超出法律之外的刑罚,对罪犯使用种种酷刑,使人备受痛苦,许多人被诬打成招,造成冤案。现在这些严苛惨毒的刑罚,要全部废除。讯问囚犯不得超过二百杖,施杖刑的人不得中途更换,枷和杖的大小要严格按照法律的式样等级规定。如有冤案,县里不受理的,可到郡、州上诉,告到尚书省仍不受理的,就到中央申诉。如仍处理不当,可以到朝堂前击登闻鼓鸣冤。”

杨坚每一季度都要亲自审阅案犯卷宗,经常在秋分之前,审阅各州上报的囚犯罪状。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杨坚审阅刑部的奏章,发现刑法条文高达一万多条,认为法律仍嫌严密繁杂,又命苏威、牛弘等人另行制定新律,废除死罪八十一条,流放罪一百五十四条、徒刑、杖刑等罪一千多条,法律条文只保留五百多条。为了普及新法律,他还诏令各州副职官员全部要认真学习新法,并且择时召集这些官员进京,进行法律考试。后来又废除了罪犯家属连坐的刑法,以示宽大;同时命令各州判处死刑的囚犯,不得乘驿车下达批文匆忙处决,以示用刑慎重。

杨坚宽减刑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被今天的一些史学家、作家歌颂不休,却不知,这只是他在隋王朝创建之初,为了收买民心、稳定政权、树立仁君形象而采取的权宜措施。于政权稳固之后,他老人家便开始随心所欲,狂屠滥杀,而那所谓的法律,在他眼里,也变得狗屁不如矣。

杨坚猜忌多疑,且不爱钻研什么学问,依靠阴谋诡计夺取帝位之后,便以精通法制自负,以明察秋毫自诩,对臣下非常苛刻。他经常命左右充当特务,侦察中央和地方的官员,谁若一有小过,便处以重罪。

他担心臣僚和官吏贪赃枉法,便想出妙法,私下派人搞假行贿,即让他们给一些县令、刺史送去钱物,这些人如果收受,就立即处斩。不少人因见财眼开,一时糊涂,经不起“考验”,或以为是中央的赏赐而兴高采烈地收下了钱物,莫名其妙地把脑袋弄丢。

李世民就对此道甚为不屑。贞观初年,一位能人向他献试探朝臣忠奸的高招,要他假装发怒以试探群臣,谁若不畏龙颜震怒,仍直言进谏,便是忠直之臣,谁若跟着扛顺风旗,迎合陛下的心意说话,则是奸邪之人。不料该家伙却碰了一鼻子灰,李世民对大臣封德彝说:

“流水的清与浊,在于其水源如何。国君是政令的制定者,好比水之源头,而百姓就像流水一样。国君自已挖空心思搞欺诈,却要求臣下忠直,就像水源浑浊而希望流水清澈一样,按理说是不可能的。我常认为曹操诡计多端,诈骗臣民,非常鄙视他的人品。这样的诡诈之术,怎能作为施行教化的方法?”又对献计者说,“我要使诚信普行于天下,不想以欺诈之术训导世风,你说的办法虽好,我是不能采纳的。”

《贞观政要》原文:

“流水清浊,在其源也。君者政源,人庶犹水。君自为诈,欲臣下行直,是犹源浊而望水清,理不可得。朕常以魏武帝多诡诈,深鄙其为人。此岂可堪为教令?……朕欲使大信行于天下,不欲以诈道训俗。卿言虽善,朕所不取也。”

可见,杨坚这种用诈术考验官吏的勾当,乃是他的独创,为明君所不为,而其效果,只能使官吏变得狡猾多诈,上蒙下骗,一级骗一级,一直骗到他杨坚。

杨坚有打人的嗜好,经常在殿廷上打人,有时一天要打几个人才能过瘾。他有时亲自动手,有时则令左右代劳,但行刑的人若是挥动大杖不够用力,他就大发雷霆,下令将其砍头。高颎等人进谏,说朝堂不是杀人的场所,殿廷不是责罚人地方,杨坚理都不理,并且越闹劲头越大,三天不打人便觉手痒。不论是部长级大官,还是高级知识分子,只要他一声令下,他们就要被武士按倒在朝堂,当着众臣的面挨打,轻则皮开肉绽,威仪扫地,重则一命呜呼,功业全抛。挨打的朝臣在肉体上受到摧残的同时,人格上也受到巨大的羞辱,伏地受杖时,只恨入地无门。但这种血腥残暴的场面,却让他感到皇权的无比威力,在心理上得巨大的愉悦和满足。

高颎作为宰相,实在看不下去,便带领一帮大臣,到朝堂请罪。他说:“陛下养育天下生灵,致力革除弊端,而百姓无知,犯罪的人没有断绝,致使陛下处罚过于严厉。这都是我们没有尽到臣子的责任呀,请让我们辞职,为贤才让路。”

杨坚一听说高颎等人要集体辞职,觉得事态有点严重,便自找台阶,回头问站在身后的领左右都督田元:

“我的杖重吗?”

不料田元并未为他搬梯子,竟来了个实话实说:“陛下的刑杖的确很重。”

杨坚又问:“我的杖难道有什么特别吗?”

田元用手比划说:“陛下的杖粗如拳头,比平常的杖大得多,打人三十杖,相当于平常杖数百下,所以经常把人打死。”

杨坚龙颜不悦,但因高颎等人要集体辞职,又不好发火,便很不情愿地做出让步,下令撤去殿内的大杖,再有要处罚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但是,杨坚在朝堂上打人、杀人已经成瘾,撤去殿内的大杖,让他感到很不方便。

楚州行参军李君才嫉恨高颎,借关中连年干旱,上奏说高颎治国无方,国家水旱不调,是上天示警,请将高颎废黜。杨坚一怒之下,忘了朝堂的大杖已经撤去,命人当庭杖打李君才。朝堂上一时找不到刑杖,他便命武士以马鞭代替,把他打得体无完肤,抬出朝堂不久,便断了气。

不久,某人在朝堂上向杨坚回报工作,因言语触怒了他,他命武士将这个倒霉的人就地斩首。兵部侍郎冯基一再谏阻,他不理睬,命武士立即行刑,此人便在朝堂上被砍了头。杨坚事后也感到后悔,并且夸奖了冯基,但他并不承认自己妄杀无辜,而是对那些没出面谏阻的臣僚表示愤怒。

杨坚到了晚年,变得更加暴戾,经常随心所欲地制定严酷的法律条文。

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有关部门奏报,边境合川粮仓少了七千石粮食,杨坚便命大臣斛律孝卿负责查办此事,斛律孝卿经过调查,回京报告,粮食为主管官吏所盗。杨坚大怒,即命他乘坐驿车驰往合川,将该主管官吏处斩。罪官家属没入官府为奴,将他们标定身价出卖,得款购买粮食以填补粮仓的空缺。此事发生后,杨坚对边境粮仓的监管官吏很不放心,竟下令,凡盗窃边境粮仓的粮食达一升以上者,判处死刑,家属没官为奴。

早已废除的罪犯家属连坐的法律、不准乘驿车下达批文匆忙处决的法令,对他来说,等于空文。

杨坚认为,地方官吏经常相互宽容放纵犯罪者,并且钻法律的空子,使中央的政策难以贯彻执行,使犯罪者得不到及时而严厉的处罚,又于开皇十七年(公元597年)下诏说,各级政府所属官吏,如有犯罪者,可以在法律规定之外酌情处以杖刑。结果各级官吏上下驱逼,宁左勿右,对被审讯的人重复受刑,把残暴当作能干有魄力,而把守法当作懦弱无能,致使冤案日增。

尽管杨坚一再为法律增加苛刻的条例,一意推行严刑峻法,但全国的犯罪率仍居高不下,而京城的治安状况更糟,盗匪于光天化日之下,在街市上公然抢劫。各地偷盗事件更是经常发生。杨坚为此颇感忧虑,向群臣询问如何改善治安善,禁绝抢劫偷盗事件的发生。但大臣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却自问自答,说:“我知道该怎么办啦。”随后便诏令凡举报盗贼者,没收被举报盗贼的家产,作为举报人的奖赏。

诏令颁布后,百姓积极举报盗贼,京城的治安状况果然迅速转好,但问题接着来了,当京城内外趋于安宁,没有真盗贼可以举报时,一些地痞无赖,在富家子弟将要走过的路上,故意丢弃财物,然后于暗中等候,富家子弟一旦拾取,便将他扭送官府,诬其为盗,领取丰厚的奖赏。结果使许多人因遭诬陷而被抄家。

随着京城与地方治安的好转,各级官员纷纷表功,并将抓了多少盗贼,当作维护治安的成果上报。杨坚甚喜,自以为英明。为了彻底根除盗贼,他又接二连三颁布严酷的法令,今天命令盗一钱以上者,皆在街市处死(弃市);明天又命令行署官吏拿一钱以上,听到举报或新见盗贼而不告发者,处死;四人合伙盗窃一根屋椽,三人合伙盗窃一瓜者,一被发现,立即处斩……

这些新条例,很有威慑力,许多人掉了脑袋,盗贼几乎绝迹,但也令举国百姓畏惧不安,行路的旅客都早睡晚起,生怕在夜晚走路,被官府的衙役当作盗贼逮捕,不分青红皂白地砍了头。

后来,有几个壮士劫持了执法官吏,对他说:“狗官听好,我们不是来谋取你的财物的,我们只是想为天下被冤枉的人讨个说法。你给我们奏报皇上,自古以来,不论是哪个朝代设立的刑法,都没有盗窃一钱而死者。你要是胆敢不向皇上转告我们的话,我们会再来找你,到那时,你全家人都别想活命!”

这个执法官吏吓得屁滚尿流,立即入宫奏告杨坚。杨坚正为自己下达的一系列法律条例能够使社会治安迅速好转而得意,听了官吏的报告,犹豫了半天,才很不情愿地说:“那就把‘盗取一钱弃市’这一条取消吧。”

杨坚推行严刑峻法,不仅让百姓遭了殃,那些整日在他眼皮子底下转悠的朝臣也没有好果子吃。而那些北周朝的旧臣,更是倍受猜忌,一不小心,便丢了性命。

一年元旦,有人向杨坚报告,御史监师没有弹劾穿戴与佩剑不整齐的官员,杨坚大怒,认为是皇帝的不敬,对监师吼曰:“你身为御史,为何随意放纵官员不遵守制度?”即命将他处死。谏议大夫毛思祖觉得杨坚这么干太过分,上前劝谏,又被杨坚下令杀掉。因犯有小过而被杀的人接连不断,某官因考核干部时不公平,某官因收麦秸的事延误时机,掌管武器库的官员因办公地杂草太多,某官因接受西域使者所送的鹦鹉……杨坚察知后,皆下令将他们一一处死,并且每杀一人,都要亲临刑场监斩。好像观看朝臣官吏脑袋落地,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杨坚晚年,喜怒无常,而一发怒就要打人、杀人,至于法律条文,等于废纸,皇帝老爷的嘴就是法典,每出一言,就是一条法令。

他有一次发怒,要用棒把人打死。此时正值六月,历代法律规定,处死罪犯应在秋季,于是大理少卿(相当今之最高法院副院长)赵绰极力谏阻道:

“现在是夏末,正是天地成长万物的季节,不可在这个时节杀人。”

杨坚不听,辩驳道:“岂有此理!六月虽说是生长的季节,但这时节也必然有雷霆,天道既然在炎热的时候也会震怒,我效法天道行事,有何不可?”随即下令把那人杀了。

刑部侍郎辛亶听说穿红裤子有望升官,便穿着红裤子上朝。不料杨坚却说他是以巫术诅咒别人,下诏将他处斩。赵绰上奏说:“辛亶按照法律不应处死,我不敢奉诏。”杨坚大怒,命将赵绰抓到朝堂斩首。赵绰被押到朝堂后,仍坚持己见,面不改色道:“陛下宁可杀我,不可杀辛亶。”然后从容解衣,引颈受斩。杨坚命人问他:“你还坚持你的意见吗?”赵绰答曰:“我一心执法,不敢怜惜生命。”杨坚屁股上像挨针所了似的,当即拂袖离座,进入内室。他冷静一想,觉得的确没有杀赵绰的理由,才下令把赵绰放了。

杨坚无视法律,凭自己的情绪、好恶决定群臣的生死,被一些佞臣大钻空子。

杨素善于玩弄权术,经常在杨坚面前谗陷他人,公卿大臣无不心怀畏惧。杨素与鸿胪少卿(掌管外事,相当于今之外交部副部长)陈延有矛盾,一日,他经过陈延的官衙,见庭院中有马粪,几个仆从正在地毡上赌博,觉得报复的机会来了,立即向杨坚报告。杨坚大怒,吼曰:“主官不打扫庭院,仆从玩游戏把官府的毡子弄脏弄坏,还有什么罪状比这更严重的?”即命将赌博的人拉到西市,乱棒打杀,陈延遭到鞭笞,被打得死去活来,险乎丧命。

大理寺官员杨远、刘子通,以办案严厉为能事,经常罗织罪名,对囚犯加重判决,并且善于迎合杨坚的旨意,颇得杨坚赏识,凡是他诏令逮捕的案犯,都交给他们审理。两个家伙办案之前,揣摸皇帝的旨意,凡是杨坚厌恶的人,他们便处以重罪,没有大罪而被处死者不计其数。杨远又巴结杨素,每有人入狱,他便伺机把囚犯的姓名告诉杨素,按照他的心意决定罪名轻重。结果被押往街市斩首的人,无不在途中仰天大哭,高声喊冤。

杨坚在位最后几年,法网越来越密,上至功臣勋将,下至官吏小民,被冤杀者无数。他将北周宇文氏家庭斩尽杀绝,又剪除了一个个可疑分子、心腹之患,自以为江山可以永远姓杨,但他却万万没有想到,他蹬腿咽气之后才十几年,儿孙便被别人砍瓜切菜般一一宰掉,而江山也改为姓李。

摘自《中国历史的隐秘法则》梅桑榆著

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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