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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徐才厚死不了,周永康跑不了

仅凭徐才厚的“认罪”态度与薄熙来的“负隅顽抗”形成强烈反差这一点,徐才厚就不可能被判得比薄熙来重。

愚笔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几中全会都不会“决定”周永康》中置疑了经常是以“党内专家”身份对外发言,也是因为他时常会故弄弦虚讲出几句“内幕消息”而倍受海外中文媒体关注的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居然也不温习一下党章就对外信口开河,在接受香港中通社采访是表示说:中央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中全会这两次重要会议不提“周案”,可能因为案情仍在进一步扩大中。现在周永康案尚未调查清楚,可能是因为发现新的线索。综观改革开放后落马并判刑的薄熙来、陈良宇和陈希同开除党籍的决定,都不是在中全会上作出的,但都会在随后的中全会上确认。

而笔者与汪教授的观点针锋相对,认为他错就错在拿已经退休的周永康和徐才厚与此前的在任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陈良宇以及陈希同做简单类比。殊不知,就是因为本退休了以后才被“立案审查”,所以“康师傅”这碗面已经端不上任何一次中央全会的台面了。四中全会也好,五中全会也好,几中全会的议程中都不会列入“如何处理周永康”。

笔者的文章被自由亚洲播出的当天,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就“不谋而合”地公开证实了笔者分析的正确。

人民网北京10月30日电:今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意义和司法领域的重大举措,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路透社记者提问:“四中全会为什么没有提到周永康的案子,共产党对他的调查最近有什么进展?共产党什么时候会公布他的案子进展?”

对此,姜伟表示:“关于四中全会为什么没有提到周永康案件,因为目前周永康不再担任中央领导职务,所以这次全会没有就他的问题作出相关的决定。关于周永康案件的查办,体现了我们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态度和决心,至于周永康案件的情况和查办的进展,我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无法回应你的问题。”

看来,姜伟对中共党章的理解要比汪玉凯教授准确得多。

同时在海外中文媒体上,笔者也找到了一篇与笔者观点相同的文章。多维网上贴出的牛泪的《周永康、徐才厚为何“缺席”四中全会?》一文中说:“周永康和徐才厚,都是在2012年卸任后才被习近平拿下的。这时的周永康和徐才厚已经是普通党员。按照中共《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普通党员开除党籍,一般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就OK了。因为周永康和徐才厚的特殊情况,对这两个人开除党籍当然需要中纪委提出处理建议,由政治局或其常委会批准,但就具体程序而言,就完全没有中央全会确认的必要性和合规性。如果在四中全会追认了,就违背《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

牛泪文章中提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第三十九条规定: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周永康被“立案审查”的时间今年七月二十九日,至今已满三个月时间,已经进入了“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所以十一日二十九日能否完结对他的“审查”,我们拭目以待。如果考虑到完成“审查”之后还要有一个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对周永康如何处理的过程,那么今年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初的那些天有可能是周永康的“大限”。

当然,周永康案情之复杂,牵涉面之广,其犯罪集团的人数之众,绝对都是中共纪委从未遇到过的,如果把周永康案列为“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那么这个“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不知道要延长的什么时候了。

对照前面已经陆续处理过的徐才厚,薄熙来,陈良宇:

徐才厚从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到被政治局开会决定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其违反犯罪行为由中纪委授权军纪委依法予以立案侦察,期间经历了三个半月。

薄熙来于2012年4月10日被中共中央决定,停止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立案调查。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期间的经历是五个月十八天。

2006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作出了对陈良宇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决定。中央纪委随即组织力量进行了初核。

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决定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央纪委对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委《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根据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公职处分;对陈良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纪委的“初核”过程从略,中纪委对陈良宇正式“立案检查”到党内结案,期间使用了十个月的时间。

对比如上人等,笔者之所以认为周永康案在四个月的时限内党内结案的可能性挺大,重要前提是对他的问题的“初核”可能已经持续了一两年了。此其一。

其二,周永康被宣布“立案审查”的当天,人民日报即以“对比周永康和薄熙来的通报措辞能看出什么?”为题,援引党内专家们的话说:“如果还是调查相关问题的阶段,还不确定是否要开除党籍,一般就保留‘同志’两字。如果不用‘同志’两个字,就说明事实上党内对周永康的调查,已经基本完成了,表明他的违纪是严重的,下一步是一定要开除党籍的。”“虽然目前没有明确说要把周永康开除出党,但是现在党内对他的定性已经把他搁在了党外,所以不用‘同志’二字。‘审查’就意味着不光是‘调查’,党内估计已经调查的差不多了,剩下是一个定性的问题。在这个阶段我们经常用‘审查’,就是说事实已经弄清了,这个属于做结论的问题。”

回过头去再谈两句徐才厚。头一天还因为徐才厚的大名没有写进四中全会公报而信以为是徐才厚案“办不下去了”的外界媒体,第二天就又因为中共官方毫无预兆地突然对外宣布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而热炒徐才厚是会被判死刑还是“无期”的话题。

笔者的观点是,仅凭徐才厚的“认罪”态度与薄熙来的“负隅顽抗”形成强烈反差这一点,徐才厚就不可能被判得比薄熙来重。笔者标题上说的“徐才厚死不了”,不是说他不会因为癌症死在病床上,而是说他没有半点可能会死在军事法院的刑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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