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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主无选举 “依法治国”成空谈

依法治国如果重在依法治民那当然不是法治,那只能是专制。

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国家,一个规格最高的大会,且早已向全世界作了预告,说是此次大会一个主要议题即“推进依法治国”。不仅如此,也已有知名学者俞可平教授发表文章,借题发挥,认为“公平正义和依法治国,也同样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底线”,像是有意要督促统治者必须认识到,中国,无论怎样“特色”,也还是要同这个世界上所有现代国家一样,必须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实行依法治国。否则,就算不上一个现代国家。

也正是在这样一个时间点,在互联网上看到有些国人心存幻想,甚至欢欣鼓舞,同时也看到有人持怀疑态度,根本不信。到底是欢欣鼓舞者鼓舞得对,还是怀疑者怀疑得有道理,我等只能拭目以待,这里姑且不论。先来看看民间如何谈论这件事。

话说大陆有一博主,名黄州小平,估计还不怎么擅长做文章,其博客中的博文都是超级袖珍短文,有些还不如网友一般“跟帖”长。但文章虽短,意义却好。其中一文,题目叫《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党》,全文220余字符,有一处笔误,引者已纠正。现容本人照录如下:

依法治国如果重在依法治民那当然不是法治,那只能是专制。有些专家提出,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官,那也不对头,依法治官那也是盲人摸象,不得要领。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治党。何谓依法治党?依法治党就是领导人宣称的党要通过法律来治国。党要通过法律来治国,首先必须要保证党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其次,党有违背法律的情况必须得到纠正。小平(引者按:这里的“小平”显然是指博主自己)以为有此两条便是依法治国,无此两条便是扯淡。党会违背法律吗?党违背法律谁来纠正?当然你如果有此两问?恭喜你,依法治国有戏了。

博文浏览后,一时心血来潮,复制下载,觉得观点甚好,就是说得有点简单,本人想借此话题再敷衍几句。

先抄一网友在文章中讲的两个小故事:一个是1985年全国“两会”期间,一外国记者问人大委员长彭真:“在中国,执政党和法律,到底哪一个大?”彭真憨厚地笑着说:“这个不好说。”全场哄堂大笑。另一个是在三年后的“全国两会”上,又有记者就这个问题请教人大副委员长周谷城,得到的回答是:“党领导人民制订宪法和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党比法大;但是,党章和宪法都明文规定,党应当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政党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比党大。我最后的看法是:党大,法也大。”周副委员长话音刚落,中外记者都笑翻了。

今天回头来再看这两则“小故事”,不能不感慨系之。

依法治国,当然没错,而强调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党,更没错。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才能实现像黄州小平博文中所说的“要保证党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又如何让执政党真正“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谁来保证那个“依”?用什么保证那个“依”?要一个坚持一党执政大半个世纪的政党“依”法治党,不说比登天还难,也无异于痴人说梦——看看东德,看看苏联,他们垮台前是如何表演如何挣扎又如何疯狂的。据说,就在柏林墙被推倒前10个月的1989年1月,那个叫昂纳克的东德领导人仍然声称:“当年导致筑墙的条件存在多久,这座反法西斯的护墙就存在多久,50年和100年后它也必定还巍然屹立。”由此可见,专制独裁者不到真正完蛋的一天,是绝不肯放弃权力、绝不肯认输的。

现在,不说执政党,就是一些“五毛”们也在互联网的跟帖中叫嚣,说什么执政党的权力是通过枪林弹雨打拼得到的,不可能就这么轻易交给人们去选举;而多少年前还有个国家级领导人甚至表达得更露骨,说这个政权是用多少多少颗人头换来的,什么人想改变这政权,也请拿多少多少人头来换。真不知此人说这话时把那些革命先烈们的理想置于何地。难怪至今有很多有识者对“革命党”耿耿于怀,且不说大凡以暴力革命获取政权后大都实行专制独裁,只听有些“革命党”一说出话来,就会感觉是那么血腥,血腥得让人恶心。

不扯远了,回过头说。我们都看到了,自1949年起,在我们这个几百几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可以说,就是党要进步就进步,党要徘徊就徘徊,党要倒退就倒退,没有什么人什么“势力”能阻止得了。打个比喻,一个天上王大、地下王二的东西,你说他还会听别人的吗?别人还能改变得了他吗?要此人改变,除非上帝,只有他自己——此人如果不肯改变,谁说也没用。

中国反腐败多少年了?反到现在如何?谁都知道,还不是贪官遍地!近二十年前本人就在媒体上公开发表文章,认为中国的反腐败只能依靠官员不腐败。只要官员想腐败,在这样一种“优越制度”下,是没法反的。当年也有人就幻想,只要建立了所谓“反腐机制”,中国的反腐败就有希望了。后来大家才明白,制度就是搞腐败者制订的不说,执行制度者也还是腐败分子,你说那腐败还反得了吗?弄到后来,连反贪局局长都疯狂搞腐败。

也正因此,我们都看到了,现在根本不提什么依靠制度反腐,只看最高领导人决心如何。最高领导人说从哪里下手,就从哪里下手;最高领导人说反到什么程度就反到什么程度。所以我前面讲,依法治这依法治那,都好说,关键是谁来保证那个“依”?用什么能保证那个“依”?不改变政治体制,不实行民主,不能公开选举,保证得了吗?没有民主的法治,又能是个什么法治?正如俞可平最近在《学习时报》上发表文章所言:“离开民主去谈论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就像离开市场经济去谈论自由贸易一样不得要领。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法治是公平正义的根本制度保障,它们都是现代国家的底线。”

要一个事实上天天违法或知法犯法的人或组织去“依”法,说破天也没人会相信。可是中国社会面临的恰恰就是这样一种现状。有人也许会说,我们有“社会主义民主”啊。可社会主义民主是个什么东西,无数的人们早已领教过了,不管什么人,再跟人们提这“劳什子”,怕是因为已经没人相信也就毫无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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