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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控告荣智健等中信前高管

中信公司已经就香港证监会的行动发表公告。

香港证监会表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荣智健等五名前董事,曾在2008年“炒外汇”事件后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财务状况资料,因此需要负上法律责任。

香港证监会周四(11日)宣布,已经分别在原讼法庭及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及其5名前高管人员展开法律程序和研讯程序。包括寻求法院颁令向受影响的大约4500名小股东赔偿高达19亿港元的损失。

而涉及的5名中信前高管人员分别是主席荣智健、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和李松兴及执行董事周志贤。

中信公司已经就香港证监会的行动发表公告,表示已收到证监会的高等法院传讯令状和审索陈述书,以及证监会之市场失当行文审裁处的通知。该公司还表示,正在考量证监会的指控并寻求法律意见。

荣氏家族创办

中国中信股份前身是中信泰富,是由前中国国家副主席荣毅仁的儿子荣智健在香港一手创办的,其最终控股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前称“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而中信集团又是荣毅仁在已故中国领导人邓小平亲自批准下于1979年10月创办的,目前仍然是直接隶属于中国国务院的央企之一。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突然宣布,为了降低该公司在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铁矿项目面对的货币风险,曾与汇丰及法国巴黎银行签订了外汇期权买卖合约,但后来因为澳元汇率大跌而亏损147亿港币,接近该公司当时318.4亿港元市值的一半。

消息公布的第二天,中信泰富股价急跌55%。后来,荣智健的女儿、中信泰富财务董事荣明方被调离财务部并收到内部处分,而中信泰富也要被迫向母公司中信集团要求注资。不过,此次香港证监会调查的5名中信前高管中并不包括荣明方在内。

小股东损失惨重

2009年4月7日,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搜查中信泰富的香港总部,调查该公司在2008年的“炒外汇”事件。而在第二天,荣智健及范鸿龄也宣布辞职,并由后来担任中信集团董事长的常振明亲自兼任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及总经理职务至今。今年8月,中信泰富也更名为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当年股价大跌,也使不少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小股东损失惨重,因此大约4500名小股东专门成立了一个“中信泰富小股东关注组”,并在过去几年来一直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中信公司作出赔偿。

对于香港证监会的最新行动,中信泰富小股东关注组代表、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欢迎,并称有信心香港高等法院会作出合理裁决,让小股东获得赔偿。涂谨申透露,小股东对中信泰富的索偿期,将于今年十月届满,因此对香港证监会在这个时候出手帮助小股东追讨“感到鼓舞”,并希望成为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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