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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和:回家是高智晟的权利而不是中国法治进步

长期声援高智晟律师的广州基督徒黄燕,7月7日到香港中联办前抗议,呼吁各方关注高的遭遇,确保他尽早获得释放和家人团聚。(博谈网配图)

8月7日,维权律师高智晟从关押他的新疆沙雅监狱回到乌鲁木齐他的妻子耿和的父母家中。耿和接受记者专访指出:她不承认中共对高智晟的判刑。高智晟出狱,和将来即使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回家,都不代表中国法治的进步,回家是高智晟与生俱来的权利。

高智晟8月7日出狱后,耿和前往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举行记者会,要求中共还高智晟真正自由,让他来美国与家人团聚。记者会后,耿和接受记者专访,表示她不承认中共对高智晟的判刑,回家是高智晟的权利,而不代表中国的法治进步。

谈到这个话题时,耿和对记者本人在高智晟出狱前的一篇报道的措辞,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刊登在8月4日《自由亚洲电台》网页上题目为《耿和:要求中共如期释放服刑期满的丈夫高智晟》的报道中,记者写道:“高智晟服刑期满,能否获得释放,是对中国司法是否有所进步的又一次检验。”

就“司法进步”的提法,耿和对记者说:“你说的是高智晟自由了、能释放了,就代表法治的进步,我想提个建议:绝对不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判刑、他们的绑架,完全是非法的。到最后他应该回家的时候,就变成合法了吗?”

耿和还就“服刑期满”的提法对记者表示:“我觉得这个词不合适。如果说‘服刑期满’,那么就是承认他们的判决了。我们不承认他们强加给高智晟的罪名,所以‘服刑’,也是他们强加给我们的。”

耿和表示,高智晟虽然出狱,但仍未获得自由,即使将来能够回家,也不代表中国的法治进步。她说:“每个人回家都是正常的,如果回家成了法制的进步,我觉得这是不正常的。自由的生活、自由的回家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不是法律给我们的。”

那么,对高智晟最终能享有与生俱来的权利自由回家,耿和是乐观和是悲观呢?耿和回答:“我不去想这么多,我只想往前走就行了。随着时间的积累,就会有结果。”

高智晟出狱后,被警察严密监禁在耿和的父母家中,耿和不能与高智晟自由通话。记者问耿和:如果能自由的通话,第一句话要对高智晟说什么呢?耿和回答:“我就跟他说,孩子的成长和进步,缺少父爱,你应该补偿孩子的父爱。”

(原标题:耿和:不承认中共对高智晟的判刑,回家是高智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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