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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少江:新闻检查官和习近平

前天,中国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了自三月份以来发起的专项治理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活动的情况。借此机会,这个中国最高的新闻检查机构提出了进一步箝制新闻的一系列新规定。在众多的严格管制新闻报道的要求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条是:“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道,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

此通报一经公布,中外舆论哗然。虽然谁都知道中国没有新闻自由,但是如此赤裸裸地限制记者采访权力,甚至明目张胆地发明一个所谓“私自开展批评报道”的新概念,这的确愚蠢得令人始料不及,真可谓开创了现代新闻管制的又一个“新纪元”。如果说,中国的新闻官过去对舆论的控制一直还只是在幕后进行,现在,他们连最后一块遮羞布也要迫不及待地扯去了。

谈到对待批评的态度,不禁想起习近平上台后不久的一个讲话。去年二月,习近平曾经对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的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发表过一个欢迎批评的讲话。习近平说,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他还鼓励批评者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显然,习近平去年的那个讲话和他治下的广电总局前天发出的通告是互相矛盾的。习近平要求批评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求被批评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在他的新闻检察官哪里,“知无不言”则极有可能被归于“私自批评”一类;批评者只能在“被批准的前提下”进行“内容被批准的批评”。这样做不仅侵犯了批评者的政治权利,甚至也违反他们自己制定的宪法。

一个是中国执政党的最高领导人,一个是中国管理新闻出版的最高行政机构,中国的媒体人究竟应该听谁的呢?中国有句老话:“县官不如现管”。我看一定是新闻检查官的规定更有效力。因为如果违反了它的规定,新闻从业人员将会遭受吊销从业执照的惩罚,失去饭碗,而新闻单位则有可能因此而关门。至于习近平所谓欢迎批评的讲话,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很难当真。

我真的不希望冤枉习近平,希望他是一个说真话、并且说话算数的政治家。但是习近平只有一个机会才能证明他讲的是真心话、是算数的话,那就是,他必须出面纠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昨天发出的通告,要求这个臭名昭著的新闻管制机构收回关于不准“私自批评报道”的成命,允许人们公开地批评各级官员,真正做到知无不言。

如果习近平愿意这样做的话,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大家认为习近平是邓小平去世以后实际权力最集中的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似乎也不掩饰他对权力的爱好。以诺大的权力,纠正新闻检察官的一个不得人心的规定,应该不难。假如习近平不这样做,那只能说明他的欢迎批评是假,管制舆论是真。不仅如此,也说明他只不过是中国现代政坛上的又一个出尔反尔、心口不一的政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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