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不管忙不忙 班还是要加

朋友跑到东北干通信。问他忙不忙,他说不忙,就是老加班。问不忙怎么还加班呀,他说开会。其实没什么事,但是会还是要开,班还是要加。

有天晚上,我正在外边溜达,一个编辑朋友打来电话,要一篇稿子,十万火急,不然就得开天窗。我十一点到家,开电脑,写到凌晨两点。第二天早上,六点多出门,怕影响他睡觉,七点多才发短信给他说稿子已发邮箱,他很快回复说,昨晚就收到了。我吓一大跳:一个编辑,有什么理由加班到深夜呢?

不过,后来我才发现,编辑加班是家常便饭。前一阵因为某杂志两名总编级人物离职,圈内传得沸沸扬扬,我信手搜了一下,发现他们通宵加班是家常便饭,有人能连着一周睡办公室。说正因为这么卖力,才磨炼出一批过硬的稿子,让此刊逆市飙升。这句话当然是他们的意思。我的看法是,逆市飙升是事实,但加班的必要,恐怕不大。

让我来举个,举个栗子,大家都喜欢说栗子。有次某刊约我写稿子,月底交稿,月初约的,他刚约了两个小时,我就把稿子写完了。停了两天,发现没什么想改的,发过去,他给领导看了,把稿子退回来,说写得太草率了。让我再精心打磨打磨。最后,一直打磨到月底,截稿的当天,正是打磨好的时候。

这让我想到很老的一个段子:小孩问他爸,为什么每天发生的新闻刚好填满一张报纸?我那时候比较嫩,现在我也发现了,交稿的最佳时间就是截稿当天。很多滑头的作者,总是在截稿的最后一刻,正好把稿子写完。

我有次提前半月写好一篇稿子。闲着没事,自己打磨着玩。改稿子是我的习惯,我的每一篇稿子,构思和修改的时间都至少是写稿时间的两倍。有些要修改数十遍。那篇稿子,我从3000字删到1500,后来又增至3000,觉得比之前的好多了,发过去,编辑说要再改。我就佯装拿回去改,过了三天,我把最早最粗糙的那一稿发过去,他说领导看了很满意,改得非常不错。

其实,一篇稿子能不能在媒体上刊发,百分之七十取决于选题以及切入点是不是找对了。在动笔的一刻,这篇稿子最终能不能用,已经基本确定了。至于成稿之后的修改,除非改得面目全非,否则影响总是在百分之三十以内。而且,不能说改后的就更好,这就像是穿一身休闲装还是商务装出席一个场合的问题,你可以选择咆哮体,也可以选择娓娓道来体,可以犀利一点,也可以温润一点,这些都只是风格上的差别,不是稿子质量上的差别。真想把一篇稿子质量改上一个层次,别说加班一通宵,通宵半年都不会有成效。

有时候经年累月写各种稿子,积累得多了,会有一些变化。但纵然是这种变化,也不一定能把它叫做进步。就像我们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究竟是真的变好看了,还是长残了,谁都不知道。最最可能的是,小时候好看的,长大依然好看;小时候不好看的,长大了拼命化妆打扮,其实也不过改观那么一点点。

对别的领域我不能置喙。但就写稿子来看,许多通宵加班所做的事,正是为了那一点改观而使出吃奶的劲去打扮。有时候看肥皂剧,里边不是太漂亮的女人无论多么精心地对着镜子梳妆,约会对象都会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把她否定掉。当然,这是肥皂剧,不是生活。生活是,我们每个人都是对着镜子精心打扮的那个女人。

我自己也常常改稿子,只是不会通宵,我知道我一辈子通宵改稿子,在文学上都够不到张爱玲、沈从文的脚面那么高。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得爱惜我的身体。许多人不肯承认这一点,他们无法接受自己通了许多个宵,却没带来真正的价值。不过,虚妄的价值是有的,就是安慰。很多安慰是虚妄的,却并不妨碍它们有效。

一个人硬着头皮浪费了许多生命,去做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完了别人问他后不后悔,他立刻板起脸来,义正词严地说,不后悔。不是他真的不后悔,只是他一旦说后悔,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浪费生命。其实又有多少人没有在浪费生命呢,不是浪费在这头,就是浪费在那头。

我一直是有文字理想的人,现在也是。在高兴的时候,我常常激情满怀地想象,想象自己凭借一点一滴的积累,总可以创造出一些不俗的东西。但如果目光放远一点,再来审视自己,就不得不承认,自己费了许多心血弄出来的东西,到底还是俗气。

咦?貌似我跑题了。

跑题就跑题吧,反正也不是文学。反正是文学也超不过张爱玲、沈从文。不过,不是文学的话,倒有可能超过他们,因为有太多的人,不爱看你文学,倒爱看你卖萌。就像许多的领导,不爱看你把活干得好不好,就爱看你是不是在忙着加班。

所以,加班是有意义的。意义在于,通过加班,会让你产生一种错觉,认为自己的工作很重要,进而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无比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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