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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在中国“法制教育中心”究竟是什么

(博谈网记者赵亮编译报道)《斯里兰卡卫报》编者按:3月20日,中国的人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和张俊杰走访了建三江市,那里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所在地,要求释放因修炼法轮功无辜被拘押的公民。3月22日,建三江公安局给这4名律师每人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在过去两周里,更多的维权律师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公民活动家聚集在建三江,举行抗议,要求释放被拘留的律师。张俊杰已被释放,并报告说,他和其他三名律师遭到野蛮殴打,但当地警方此后已拘留了至少10人。3月27日,49名维权律师、学者和公民致信中国公安部和最高检察院,要求对建三江的“黑监狱”及在那里被指控的罪行展开调查。

以下是《斯里兰卡卫报》4月4日根据中国著名人权律师滕彪的系列帖子整理的文章“在中国,法制教育中心究竟是什么”:

在中国,“法制教育中心”俗称“洗脑班”,是黑监狱的一种,用来关押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无辜公民。联合国人权条约严格禁止这种“非司法性的监禁”和“任意拘留”,它本身也违反了中国自己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在拘留中心,使用酷刑的频率和残酷程度远远超出监狱,劳教所的情况更糟,但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是最糟糕的。在全国的这些“法制教育中心”,被折磨致死的无辜公民人数达到4位数字。

例如,陕西省城固县“法制培训中心”在一个封闭的地点,一直被用来关押访民,这种关押无任何法律授权。访民胥灵军是一名伤残的退伍老兵,他被长期拘押在那里,并于2010年3月17日被饿死在里面。尸检时他的胃里除了两小块硬币大小的冰块外没有任何食物。

又如,位于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的“湖北省法制教育学院”。2011年3月11日,当时24岁的女子王玉洁被拘捕关押在那里。她被注射毒针,然后被迫写了一个谴责她的信仰的声明。注射毒针后,王玉洁就不能行走了,并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她被关押在那里两个月,释放回家4个月后死亡。

在另一个案例中,45岁的中国公民袁平均家住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街电信局的宿舍。2010年8月2日他被强制送入一个法制教育中心的“洗脑班”,9天后,即8月11日,在洗脑班里死亡。

应家属的请求,这四名律师去过在黑龙江、四川和其他省份的这些洗脑班,希望干预这些任意拘押的案件,并投诉这些非法行为。此行是他们第三次前往靠近中俄边境的建三江,揭露那个黑监狱里的罪行,并要求释放一些法轮功学员。

张守芬是当地的一个案例。她在七星农场第三中学上班时,因修炼法轮功曾被送劳教两年。2009年10月16日,她在建三江火车站被绑架,关进了“建三江法制培训中心”,在那里她遭受到残酷折磨。11月17日,当局让她的亲戚去接她时发现,她已因酷刑折磨变得精神失常。

在中国“法制教育中心”与法律无关,也与教育无关。相反,它们是用来任意拘留无辜公民,如信仰者和上访者的黑监狱。其“洗脑班”的时间历时15天到两个月,在某些情况下长达数年。这些逮捕、拘押和殴打是在没有任何法律手令,没有审判、限期、监督和问责的情况下进行的。

“法制教育中心”在中国各地遍地开花。例如,单单在黑龙江省,不完全统计,发现在五常、建三江的青龙山和七台河的六吕有洗脑班。密山市政法委设有一个洗脑班,双鸭山市新兴广场对街的居民楼里也有。哈尔滨、鸡西、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鹤岗、宜春等城市都有。

据统计,多年来,在中国各地有超过3000人在这些法制教育中心里直接或间接地因折磨而死亡。死亡人数最多的省份是黑龙江、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四川和湖北。黑龙江省是头号。难怪建三江当地政府对人权律师和真相如此惧怕。

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在中国173个市的329个区县里,有449个这类法制教育中心,被冠以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教育改造班等不同名称。有的甚至自称是“关爱教育中心”。这些非法设施大多横行在山东、河北、四川、湖北和东北三省。这项研究记录了365宗市民在这些黑监狱里被折磨致死的案例。

2013年下半年,劳教所在中国被废止。然而,在许多城市和省份,洗脑班的数目一直在上升。据不完全统计,在2013年下半年,有1044名中国公民被绑架并投入这些法制教育班,是2013年上半年录得的数量的6倍。

人权律师伍雷在过去两周里也到了建三江,抗议同行被拘捕。他就该法律教育中心随机地询问了几位当地居民。当地人知道该中心,他们对该中心既厌恶又害怕。

原文:What Is a “Legal Education Center”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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