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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部门监督新闻道德?

中宣部和中国记协宣布,将扩大"新闻道德委员会"试点,今后北京、广东等15省市均将设有这一"自律和社会监督机构"。然而,专家指出,该机构的成员应当是没有行政权力的社会知名人士,而非政府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自去年在上海、山东等5省市试点设立新闻道德委员会以来,"成效初显",今年将在北京、广东等10省市试点设立新闻道德委员会,成为新闻行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机构"。该机构旨在"新形势下加强新闻队伍建设、解决新闻界突出问题",近期以整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为重点。

各部门负责人任委员?

据新华社报道,各试点省市组建的新闻道德委员会,除少部分来自新闻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新闻院校外,还聘请质检、食品、农业、环保、教育、公安、金融、法律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委员。而德国之声记者在网上看到,山东省滨州市新闻道德委员会22名委员中,除新闻行业代表外,还有发改、公安、交通、环保、工商、质检、食品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政协、法律界、金融界人士。河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除多名省委宣传部、省记协负责人、一名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外,省工商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厅、发改委、环保厅都有官员赫然在列。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向德国之声表示,成立监督机构是有必要的,"中国媒体现在确实问题很多,这也是很多人呼吁的一个结果"。但他表示,如果其构成是由一些"具有行政权力的人",那他觉得还是要提出一些疑问。

"因为根据国际经验,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成立这样的机构主要是由一些社会知名人士,不具有行政权力的知名人士,比如说学术界的,不同学科的,比如说法律界的,可能还有一些社会上的演艺界的知名人士来组成的。一有行政权力以后,就可能把这些成员所在机构的一些想法带入他们对媒体的评价,这个评价可能就不一定很准确。"

在德国也有争议

德国特里尔大学教授布赫(Hans-Jürgen Bucher)向德国之声介绍说,德国媒体也有社会监督和自律机构。比如,公法广播电视台有各自的监事会(Rundfunkrat),私营广播电视台在联邦州层面有监督机构(Landesanstalt für Privaten Rundfunk)。根据法律规定,这两个机构的主要成员来自社会团体,比如工会、宗教团体、各行各业的民间联合会,不过,也有政党团体代表。布赫说,恰恰是政党团体代表的影响力,在德国也引发批评和争议。"德国公法电台的监事会中,政党代表的人数相对较多、力量相对较强。目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正在审理由绿党提出的申诉,即是针对这一点。"与此同时,印刷媒体有一个全国性的理事会(Presserat),由各出版社代表组成,并制定自律的行为准则,如真实性、尊重人的尊严等。

去年10月首批试点推出之际,新华网报道说,山东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一致认为,传统媒体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正确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不能被网民情绪所左右。《人民日报》评论说,说真话、有气节、有认识的记者,依然是新闻工作者崇高的职业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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