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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周,恨不当年死,留作今日羞

2013年,是纸媒的“雪崩”年。在学界和业界哀鸣“报纸必死”时,《南方周末》和南方报社再次成为焦点。很遗憾不是因为石破天惊的报道,而是千夫所指的一则声明。

这一年,《南方周末》可算是赚足了眼球。

年初的献词事件,群情四溢,各式人等粉墨登场,集体怀旧和控诉了一回。但临了最后,外界也没能闹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作为当事方,《南方周末》本以为遮遮掩掩就算过去了。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到了年末,又闹出证词事件。

因为年初赴南方报社大门声援《南方周末》,市民郭飞雄、刘远东、孙德胜等人被广州市检察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罪名起诉。

昨晚,律师@张雪忠发微博:我在阅卷时发现,为了配合警方对郭飞雄、刘远东、孙德胜等人的指控,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向警方出具了一份对当事人极为不利的说明。

这则微博在圈内小范围流传。诸多人士表示不信,惯以普世价值启蒙民众的南方系断然不会做出这等下作之事。

今晨,一份盖有“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公章且抬头是“南方报业传媒团”的红头文件被传至互联网,赫然是一份证词:证实声援南周人员阻碍报社人员、车辆出行,影响了工作秩序。

白纸黑字红章。南方报社无法推脱。

证词一出,骂声四起。

富敏荣律师以“回望2013年,鄙视”来指涉《南方周末》。

他转发了@张雪忠的微博: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出具的情况说明,完全是为了配合警方的指控,提供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后果要件。

《南方周末》当初呼吁人们去声援它,现在却说声援它的人们影响了工作秩序,如此颠倒黑白,恩将仇报,助纣为虐,怎么还好意思一期一期地把报纸印出来?

@张雪忠知名度素来很高。他的愤怒迅速成为燎燃之势。

@于建嵘:“今年建最后悔的事,年初为声援南周,我曾将自己的微博头像换成黑体‘南方周末’字样,现郑重向我的关注者道歉,并保证,如南周不能客观报道或者说明当时的情况,给声援者一个客观公正,我绝不再接受这份报纸的任何采访,绝不再在这份报纸发表任何文字。”

仿若气犹未尽。他紧接又发了一条微博:“还有,我绝不再买和看这份报纸!”

于建嵘被称为舆论界的“于大总统”,深谙游走于官民之道,粉丝180余万,此贴一出,自是几何级转发。《南方周末》铁定被“万箭穿心”。

且不说,普通民众对《南方周末》的辱骂和痛心。南方系大院内部亦有不忿者。

《南都周刊》主编@西门不暗:在那份助纣为虐的情况说明前,作为那个大院的一份子,我感到羞愧,可耻。我个人声明,我所见到的情况和上面陈述不同,那些声援的人彬彬有礼,秩序井然,对那份声明,我是持不同价值观者。

《南都周刊》副主编@潘小粥:身为南方大院的一员,深为这样的证明耻辱。

《南都周刊》前编委沈亚川:我已于2013年2月底提出辞职,3月底正式离职,南周事件爆发的2013年1月,我是南方报业旗下南都周刊分管新闻版块的编委。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情况,未见有任何外力妨碍到南都周刊生产秩序,新闻版块运转正常。作为一个参加过联署的前南方人,我对刘远东郭飞熊等曾声援南方报业的公民深表敬意和谢意。

曾刊出《起底王立军》报道的《南都周刊》高层集体呛声,令人敬仰。倒是该刊爱写诗,爱晒与小明星合照的大V总编陈朝华“失声”了。

如同年初的献词事件一样,一旦牵涉到价值观分裂的南方系,舆情必将左右互搏。

《时代周报》特约评论员吴致远:很多人骂南方系骂上了瘾,骂出了优越感,人家针对事儿骂,你们按着人骂。南方系是反社会反人类集团还是恐怖组织?它旗下的记者编辑和刊物你都认识吗?读得懂吗?还有骂律师作家诗人的,针对某个群体贴标签见了就骂只能说明你没有能力理解这个世界,和骂毛左骂愤青是一个道理。

诸多南方系员工同意这一说法,并认为于建嵘痛骂《南方周末》是哗众取宠,存有涨粉之嫌。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林珊珊:大家所声援的“南方周末”和做出证词的“南方系”不是一个概念,谈不上恩将仇报,当时签名是为自己而表达,南周编辑部没要求声援,谈不上背信弃义。所有媒体人面临管控都一样,为什么只谴责他人不争气。作为集团的一员,年初事件对我工作没造成影响。

林珊珊这段话被南周记者柴会群等人转发,并点赞。

这招致《南方都市报》记者孙旭阳的批评:南周好多采编真是无耻而不自知,连你们未曾号召声援的话都说得出来,真是服了,还有那些拿着集团的用工合同,却说南周跟集团不是一回事的人,还要脸吗?

专栏作家@宋石男:就南周证词事件,有朋友说,“还是要区分管理层和编辑记者,区分体制单位和报社的自由主义,混淆起来等同于自我否定。”我不大同意他的说法,普通人既无兴趣,也无义务区分这些。圈内人可以区分这些,但意义也不大。我不认为近几年的南周报社有什么自由主义,我看到的是大杂烩的揩油主义。

《看天下》编委彭远文:关键是,至今没有看到有南周的人站出来表明立场,让旁人如何去区分?

随后,雷磊、范成刚、秦轩等《南方周末》记者均公开做出了与南方报社官方不一样的证词,表示工作未收到影响,并对声援者表示感谢。这些证词很快被删除。

年轻人的勇气值得赞许,并起到了示范效应。

《南方都市报》评论编辑萧锐:那几天有去上班,秩序很好,未见被破坏,被扰乱情形。

《南方都市报》社论编辑苏少鑫也发表声明:2013年1月7日、8日值班编社论版,每天下午四点半报题会正常,组版工作正常,值班领导审稿签版正常。与本人在该部门工作两年半时间中的其他任何时间无任何差别。

《南方周末》前记者张哲:南方报业集团就刘远东、郭飞雄案出具所谓扰乱公共秩序问题的证明,极为荒谬。集会与表达是公民应有之权利,是新闻人所追求与捍卫的权利,更何况据其时并无任何暴力混乱发生。作为年初时南周一员,我完全不认同集团出具的证明。感谢声援者,强烈抗议集团作为。

……………………

截至今日中午12时,共有11名南方系员工公开作出声明。

当站出来作证的南方系员工越来越多时,@彭远文提出一个问题:请教法律专业人士,南方报业员工所做的与集团相反的证词,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吧?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贼:可以作为被控方的有利证据。且南周的声明没有自然人的署名,一个法人不可以作为证人,法人没有感知能力。

法学家徐昕教授也持同样观点:“南方报业的这份证词,@西门不暗等多人证实系伪证,该如何追究单位的伪证责任呢?从法理来看,单位作证存在争议,我认为,证人应当是能独立地借助感觉器官对事实进行感知的自然人,单位不具有证人资格。”

@吕贼律师号召:“南方周末的员工,如果你们认为那份声明不代表你们个体的意志,你们被代表了,就请出具一个书面说明,拍照发出来,并将该声明交至承办律师那里。不然就不要不要脸的说什么报社和编辑不是一路的话。”

对于这个号召,到目前为止,没有南周员工响应。

@共和国裁缝:我想了想,如果我还在南周,南方报业出了证词这事儿,我会写个人声明,然后不干了,荣誉感没有了,一个破工作就没啥在乎的。

时评人宋志标说:大陆新闻业名存实亡,这不是载体消亡的问题,而是新闻覆灭的问题。在社会的某个阶段,确实不需要新闻业,但也谁不能预料接下来是什么。萱萱操作下的报业只会死路一条。即使在某个时间节点,读者会聚了来,也只是看看报纸有无死绝而已。

@西门不暗:纸媒体这个行业,已经没有多少荣光了,收入也不高,如果你再不维系基本的职业底线和做人起码的良知,做这行意义何在?多的是比这挣钱多的工作。

南方系的旗帜人物之一,《潇湘晨报》前总编辑龚晓跃:那些打着为了员工的利益的幌子粉饰自己的不义之举的老板们,你们可以怯弱,但是不可以不诚实。员工们的饭碗不是你们给的,你们没有资格去绑架那些充满热情的年轻人,他们海阔天空,不该承受因为你们的贱骨头而带来的耻辱。

著名媒体人,“关爱老兵”发起人孙春龙:毫无疑问,南周在被强奸。此时,我们不应用弃购发泄个人情绪,其内部诸多个体的反抗,正说明她依然值得期待,空间日益逼仄,坚守者更需呵护。

问题是,南周一而再,再而三被强奸,仍旧没有什么改变,最后就只会变成顺奸,进而通奸,西门与金莲,你情我愿了。

年初的南周献词事件后,该报“竟无一人是男儿”,最后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审读员曾礼勇敢地站了出来,赢取了最后一点掌声。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曾礼老先生已经驾鹤西去。如今,南周还有何人能担此重任?

先前离开《南方周末》的人会很庆幸,当然也很尴尬。一周之前,当刘远东被广州检方起诉时,《南方周末》漠然应对,该报曾经的最著名的记者@李海鹏就发表了一则微博,以个人名义表示支援。,平缓语调中留露出对前东家的失望。但没多久,他又删除了微博。

而那些留守的南周员工则如乌鸦,呱呱乱叫却又飞不高。正如一位网友一针见血地分析:如果你到现在都还在,那可能你已经离不开了。

《大话西游》里,朱茵说,她猜得中故事的开头,猜不中故事的结局。《南方周末》的这一年的剧情,饶是最狗血的编剧@于正都难以想象和改编。

电影里,周星驰站在城墙头,远眺跟在唐僧后的孙悟空,说了一句,那个人真像狗。

我们只能假想,要是《南方周末》死于2003年的那场离职风波中,那该多好呀。至少这份报纸能保存风骨和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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