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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小女孩被“演练”背后的滑稽

近日,刘先生路过东莞万江简沙洲小凤凰幼儿园后门口,发现一名3岁左右的小女孩站在密封的校车里,他紧急叫来幼儿园老师,几番努力用菜刀撬开校车玻璃,救出女孩。“当时孩子满脸通红,头发和衣服都是湿透。”昨日记者来到幼儿园,园方竟称当时是在进行解救演练。(2012年8月30日《南方都市报》)

从早上11点半开始的“演练”要到下午1点50分才开始解救,并且仅有这一个3岁左右的小女孩参与,这样的事件谁看了都知道是幼儿园责任的疏忽造成的孩子被困,可是幼儿园却称是在进行校车营救演练,如此滑稽的借口未免太低估民众智商了。试问,难道演练就得拿别人的孩子困于车中6个多小时?难道演练得等到孩子开始脱水窒息时才开始营救?

显然,明眼人都清楚,这种所谓的营救演练背后隐藏的是幼儿园为逃避责任的借口,旨在掩盖事实真相。回头看来,这种寻找借口逃避责任的现实也是频繁增长,现实展现的是没有最恶劣,只有更恶劣。例如,2009年,石家庄西兆通镇一在建厂房坍塌,相关负责人却说是因雷击导致坍塌的;2011年12月安徽高架桥脚手架突然坍塌,官方却说是计划中破坏性试验;再看前几天的新闻,花费87亿通车不到一年的天定高速公路出现严重问题后,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却说是因雨水所致;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后的辩护更令人可笑,居然称是因货车超载所致......等等的现实,难免让人生气。

客观的说,民众生气的不仅仅是事故本身,而是面对事故,责任方不去勇于反思和承担责任,却千方百计寻找借口推卸责任,这未免会招来民众的唾骂与谴责。

诚然,伴随中国法制的不断健全,相信这些推卸责任的家伙躲的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但问题的关键是,当前整个社会对这种不正之风重视程度依然不够,也便总有那么多“侮辱民众智商者”游离于法律之外,凌驾于道德之上。更令人担心的是,这种不正之风如同天花一样极具传染性,大到政府官员以及国有单位,小到个人,或多或少都存在侥幸心理:当需要承担责任时不少人开始扯皮推卸,总是选择“退避三舍”暗中讥笑甚至大骂那些勇于承担责任者。尤其在集体中,当有人去主动承担责任时,总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什么“讨好领导”、“抢风头”、“作秀”,等等此类嘲讽之语不绝于耳。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面对幼儿园拿“解救演练”推卸责任,应该成为一种警示,催发社会真正关注这种在问题面前推卸责任的不正之风,在健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责任追究制,更加注重培养公民勇于承担责任的意识。这样,才能给那位密封校车内6个多小时满脸通红,头发和衣服全都湿透的3岁小女孩受伤的心灵一丝抚慰,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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