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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跟丈母娘领证:这是女婿的还是社会的悲哀

宜宾黄金塆拆迁改建,拆迁补偿按人头计算并缴纳养老保险。为了多得拆迁费和养老金,尹某和妻子离婚,后与77岁的丈母娘结婚并落户、再和丈母娘离婚,后又妻子复婚。尹某夫妇获得9万元拆迁费,而其丈母娘也拿到养老金。近日,尹某因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同妻子离婚,再同丈母娘结婚,这显然是一种“笑话”,但也不只是一种“笑话”。当做“笑话”,显然是嘲笑当事人伦理、道德方面的无底线。不当做“笑话”,则需要我们关注此案所蕴含的两个基本问题。

其一,关于社会制度、政策等规则同人性的关系。我们说,一个好的制度,不仅可以让“好人”行善,还可以让“坏人”变好。但一个不好的制度,则不仅可以让“坏人”为恶,甚至,还可以让“好人”变坏!同丈母娘结婚,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这一点。

同77岁的丈母娘结婚,尹姓女婿的做法,显然无关爱情,而是为了利益。通过这样的行为,可以让其丈母娘落户当地,可以在接下来的拆迁活动中,获得更多的“补偿”。尹某的选择,固然是个人道德的问题,缺乏应有的底线。但更多的,显然是当地拆迁政策的“指引”——“拆迁费和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偿”同“人头”挂钩,而“人头”又被严格的户籍制度管着,即当地所谓的“禁止常规性户籍迁入”!

要想得到更多的补偿,要想让其丈母娘“老有所养”,为了利益,尹某便无所顾忌地钻政策、法律的漏洞,便不惜出卖道德、良知,甚至不惜践踏法律。这当然是个人的悲哀,但反过来,这又何尝不是社会的悲哀?

正如“钓鱼执法”,纵然是打着“执法”的神圣旗号,但程序的非正义,非但不能捍卫社会法治的尊严,却是在戕害之!同样的道理,许多不合理、缺乏公平且带着明显漏洞的社会规则普遍存在,非但不能很好地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的秩序,却是在反噬这个社会应有的公平、正义?

事实上,相对于政府在土地出让市场上的土地价格,政府给予公民的拆迁补偿,显然太少、太不公平。如果,政府能够真正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位尹姓女婿还用如此上演“闹剧”么?

另一方面,关于司法公正的话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种最基本的法制观念。但现实生活中,在具体的个案中,这种理念,有时候,却未必被严格地遵照。

媒体报道,在尹某投案自首后,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犯罪对其立案侦查。7月23日,翠屏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将其向法院提起公诉。严格地说,尹某的行为的确违法,也涉嫌诈骗。不过,引人深思的,类似“诈骗”行为,诸如“吃空饷”、“开宝马的买经适房”等,在我们身边一直存在,可我们见过几起被追究刑责的?

其实,如果尹某若是同其丈母娘一口咬定“结婚是因为爱情”,其中并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司法机关想要认定其犯罪,恐怕并不合适。事实上,单纯从婚姻法的角度,单身的女婿同丈母娘结婚,似乎并不违法。事实上,其婚姻登记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登记结婚,并取得结婚证)。

类似的案件,不同的结果。究竟是什么支撑了这背后的区别?管窥一斑,可见全豹,我们更希望这样的“闹剧”,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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