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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再登头版文章请长沙当局放人

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事件持续引发媒体与社会的强烈关注,新快报星期四(10月24日)敦促警方“不能先抓后审”,并再次呼吁有关当局放人。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报道中联重科公司财务问题,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并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官员在回应事件时表示,“总局已注意到新快报记者被拘的事情,并高度关注事态的发展”。

总局关注

这名官员说,总局已通过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公正、稳妥处理此事。

他说,总局将坚决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但同时也坚决反对各种滥用新闻采访权的做法,希望有关媒体客观、理性地报道此事。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称,该报记者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陈永洲所有关于中联重科的言论都发表刊登在新快报上,而没有在其个人微博、微信上出现。

他说,如果陈永洲报道有问题,新快报欢迎中联重科通过正常渠道和程序跟该报交涉。“也可以和我们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我们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我们就关门”。

这位负责人表示,该报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所发的所有报道,“总体上是比较客观的,在我们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问题,没有发现陈永洲有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事情。”

双方回应

但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杜峰则表示,在过去近一年时间里,新快报发表了记者陈永洲关于中联重科的10多篇报道,“其中存在大量不实信息”。

杜峰声称,在做这些报道之前,陈永洲和新快报没有对中联重科进行过直接采访,没有去过该公司,没有打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提出采访请求。

他表示,针对对方不实地采访、不求证的态度,曾希望对方澄清事实并停止不实报道,但未果。

杜峰举了几个对方“不实报道”的例子,比如对方报道指中联重科高管在股票高位套现12亿元,“完全没有根据”;中联重科的改制被对方没有根据地称为“国有资产流失”;中联重科年报上写的5.13亿元广告费和业务费被对方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元”。

他还表示,中联重科与陈永洲本人不存在个人矛盾和纠纷。目前,该公司法务部门已经报案,案情的具体情况将由警方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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