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里

我的终生理想——成为中国公民

文/王锦奇

  我生在中国,无论有幸还是不幸。小时候,在温饱勉强解决的中度过,喊着阶级斗争,喊着毛主席万岁长大。所谓生在文革中,长在斗争里。但我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善良、勤劳、忍让。

  小学四年级时,赶上改革,分田到户,过着半工半读的生活,但温饱彻底解决。教育正常化了,上了初中,重点班;初二又上了重点中学,高中上了地区重点。有幸考了个大学,不行没有进入自己的理想学校。毕业分了个相对好的工作,但赶上邓小平南巡,勇敢地跳入实体潮。

  几乎被淹死,感觉没有法律,经商就会处处陷阱。考了个法律双学位,毕业没找到单位接受,做了律师。

  经过数次心灵的煎熬,彷徨过,孤独过,失望过。因为别无选择,因为爱好读书,因为喜好针砭时弊,喜欢思想,喜欢开庭,享受辩论,终于有了一帮难离难散的朋友,有了彼此交心的哥们,才有了比较稳定的收入。

   孩子好多次问我,爸爸,你什么时候当领导?我告诉他,我这辈子永远当不了领导,永远是最低层的老百姓,我渺小,但我不自卑;我不富有,但我不空虚,因为 我有心爱的事业。男怕入错行,有几个人能进入到一个自己心爱的自由职业,没有人对你颐指气使,也没有人对你毕恭毕敬;比谁也不高,比谁也不低(自以为)。 看了杨恒均的博客,深有同感,老百姓是什么级别,反正比总书记,总理高,因为他们都是公务员!

  我生性不爱财,不敢说视金钱如粪土,但常拒他人馈赠。深知律师如医生,挣的是灾难人的钱,不敢自欺欺人,常劝人少诉讼,多妥协;退一步海阔天空。理解者感激,不解着,认为做律师不合格!一笑了之,为的是吃得香,睡得着!

  学习法律得知现代法律与基督教联系密切,渐渐接受基督教的博爱,宽容之理念,认为世上无敌人,只有迷失者。传播大爱,消除仇恨乃法律人天职。法眼看社会,希望大爱佑中华!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越来越多的人富了。同学们、朋友开始移民,我问一个同学移民了?他说就是有了绿卡,成了哪个国家的永久居民。我忽然回到:你在中国也是居民啊!

  有的同学移民海外,几年后取得了那里的国籍,成了公民,聊起在国内的同学,这个富了,那个升官了,但我告诉他,他们都不是公民,你成了公民多好!

  我无钱不能投资移民,知识结构也不能技术移民,再者,我也不愿意离开自己事业,只能在自己的出生国度过一生!

  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是我终生理想:

  公民与居民的区别就是前者享有政治权利,后者没有。简单地说就是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能否在所在国担任公职。用法律语言表达:就是能否享有所在国的主权!

  主权不是国家才有吗,不是。主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就是主权在民。

  一个公民个体怎么享有主权?看了美国历史、新闻,知道美国的每个公民是如此享有主权的:

  主权分为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

  公民通过定期选举联邦、州、镇、市的议员间接享有立法权;也可以通过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组党参加选举成为某级议员;也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通过各种方式说服部分议员,通过立法。

  公民通过提起诉讼,要求惩罚性赔偿;选择陪审团;提起公益性诉讼;或者但任陪审员而享有司法权。

  公民通过定期选举行政首长,言论、集会、结社批评监督行政权。

  人人享有主权是美国梦!所以反美者好多人要逃往美国!

  薄书记的亲密爱人常在英国,儿子在美国哈佛读书;打黑除恶的大英雄要逃到美国驻华大使馆。瞎子陈光诚要逃到美国大使馆,宣传艾滋病防治的高耀洁要逃到哪里。

  江姐的儿子也到了美国,成为教授。

  他们追求的无非是成为那里享有主权的公民,或者做一个有安全感和尊严的居民!

  我无才,也无财,无缘仕途,有一天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我的最伟大的理想!

栏目: 
首页重点发表: 

Theme by Danetsoft and Danang Probo Sayekti inspired by Maksi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