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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老板拒付薪水等于自杀

据说国内的老板欠薪不付是常事,三十年屡禁不止。到目前为止,总计欠工人薪水高达三千亿。改革三十多年,欠了工人三千亿,等于每年一百亿。那不等于,三十年盖的房子建的工厂,有三千亿是靠白抢工人血汗钱得来的。这可怎么得了,这听上去不像可持续发展,因为谁会永远让你白抢啊。

于是有人问,同样的事如果发生在美国会怎样?

美国历史上有过漫长的不付薪水阶段,那是黑奴时期,只有奴隶才不必付薪水。但当今美国,比如纽约,最典型的美国生活方式的城市,如果老板故意欠薪不付,他要么是神经病,要么找死。倒不是说纽约怎么好,纽约有坏的,但在付员工薪水方面,即便老板不想付,在严格的法律和执法面前,老板只能乖乖付钱,否则进监狱。其实没什么坏事是无法禁止的,关键看是否真心想管,只要想管就一定管得了。

具体说一下。

经过十九世纪末欧洲社会主义思想在美国的传播,还有以芝加哥大游行为标志的美国工人运动的高涨,美国工人的命运发生了很大变化,八小时工作制终于成为法律,强迫实行。这是工人运动决定性的里程碑,八小时工作制规定了,工人出卖劳动力以八小时为限,老板的工资只管这八小时,超过八小时另付钱。这对于以往不计时的工人劳动是巨大进步。中国的八小时工作制也由此而来。

即便如此,老板们还是想方设法迟付或不付工人工资,以满足贪婪的盈利目的。直到冷战时期,社会主义阵营,包括中国,实行的全民所有制,工人有工作保障和尊严,贫富差别甚小,社会资源如教育医疗等基本平等,这对西方世界是极大的挑战。于是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美国出现了如火如荼的民权运动,要求取消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工作场所的种种歧视,在美国掀起社会浪潮,为此警察还开枪杀死了很多示威者,并最终暗杀了美国著名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

有奋斗就有牺牲。美国民权运动换来的是民权立法,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劳工法,劳工法规定,雇佣机会必须对一切人平等,不能沾亲带故,不能私下交易,而且老板必须按时按数向雇员发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各州也陆续制定了实施细则,比如纽约州规定,老板不能以破产为名拖欠雇员工资,老板必须购买破产保险,破产保险第一笔钱必须首先用于支付未付的员工薪水。恶性拖欠雇员工资属联邦重罪,一旦成立必须坐牢。

美国是个典型而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什么是成熟?就是处处考虑到资本主义制度的长治久安,用我们的话说,可不可持续?美国经历了几十年工人运动的折腾,最终明白了,拖欠工资虽图蝇头小利,却激化了老板与员工的矛盾,造成社会动荡,市场萎缩,投资环境恶化。再不制止,动摇的何止是经济,更是美国社会制度。于是国家机器觉醒,严厉打击不付薪水的不法商人,生把这股歪风压了下去。美国人比我们聪明的就一条,他知道度,即分寸,他不想激化矛盾,不想折腾,不想臭显摆,不想呈一时之气而葬送了大好河山,所以他知道何时悬崖勒马,劳工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是证明。

我亲眼看到过因不付员工加班费,听真喽,是加班费,正经工资都付了,就是不付加班费,而被劳工局警察封门抓走的老板。美国劳工部门是保障劳工权利的专门机构,有自己的警力,那天只见一辆卡车刹地一停,下来的警察戴着钢盔,手持冲锋枪,哗地上楼封门,接着就见老板戴着手铐下来了。一打听,没付加班费。

 华人社区也有过类似教训。中国城原来有个银宫大酒楼,也因不付加班费,被员工告上法庭,而被劳工部封门。我天天在那儿吃午饭,他们的饮茶不错。那天我走到跟前才发现,门被封条封了,上面印着劳工部的戳子。

 这就是纽约,不付加班费都这个结果!人家这是真心追求和谐,不是假的,如果允许老板不付薪水,如果工人的基本生存权都得不到保证,那不乱套了。打家劫舍的,强奸妇女的,溜门撬锁的,搞革命搞运动的,不都出来了!我就不明白,怎么咱们那儿就没人管这事,由着这帮贪婪的老板不付工人薪水,你是保护他们还是害他们呀?只有中国有讨薪这个词儿,在纽约,根本不用你自己讨,法院就替你讨了,因为当事人受情感影响要是开枪怎么办,点房子怎么办,只有中国让当事人自己去讨薪,让两个仇家互斗,你这不是挑事儿吗?要你法院法警都是干屁的呀?

以上是我对纽约劳工权益的浅薄认识,欢迎挑战。工人薪水可不是小事,那可是老百姓的人心相背。漫说是人,就是养狗,如果总不给它吃饱,你看有一天它咬你不?吃肉喝汤,共同富裕,这才咱们中国长治久安的根本之道。

得,说着说着又回中国了,我心里只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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