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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筛查”如何杜绝“被精神病”

有过自杀或者自残,经常胡言乱语,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等行为作为精神病患者的调查线索,是否条件过于宽泛?

《新闻晚报》报道,上海市卫生局新近颁布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2012版)》,规定将开展疑似精神病患调查。对于有过自杀或者自残,经常胡言乱语,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等行为异常的人员,将作为疑似精神病患者的调查线索。

这个消息一出,网络上多有调侃之声。但是,不得不看到,精神疾病对我们的社会来说,其实是个沉重的话题。

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其中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人。如果这些精神病人得不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对公共安全将是一种潜在威胁。

因此,对于精神病人进行早期筛查并提供相应的治疗,应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从这个角度上说,上海市政府在精神病防治上有所作为,值得更多地方学习。

然而,也应看到,精神病筛查须慎之又慎。须知,精神病对于现代的医疗技术而言,依然存在许多挑战。首先就诊断而言,目前尚缺乏公认的客观指标。精神病的诊断仍然主要依据病人的症状,而精神病人的常见症状,如情绪多变、敏感多疑、行为异常,判断起来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性,需要一个完整严密的资料搜集、汇总、分析、诊断的过程。要保证诊断的正确性,仍具有相当的难度。

这也就是说,对于精神病患者,很难通过普通的体检或者询问做出筛选,这实际给精神病的早期筛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上海市政府对精神病筛查标准做了一些细化。但这样的细化却极可能引发人们的担忧。将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作为精神病的筛查对象,是否条件过于宽泛?而且是不是“无故”,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外人如何判断?在这样的标准下,如何杜绝“被精神病”的现象?而且,这样大面积的筛查精神病,会不会导致病人的隐私泄露而造成新的伤害毕竟在当今社会,精神病还属于一个可能让人感觉“羞耻”的疾病。

也许,要真正做到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更应该做的不是指定筛查的标准,而应是对精神疾病知识的全面普及,完善精神病医师的队伍建设,让人们有更多的机会关心自己的精神健康,不再把精神疾病当做疾病中的“另类”,这样才可能真正做到精神病的尽早发现、及时治疗。例如,在意大利,全国没有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所有的精神病人都生活在社区里,享受着政府的照顾。这或许才应该是帮助精神病人的更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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